2013年9月14日
第二章 震后居住區恢復性重建評價體系
通過對國內外相關震后重建理論的研究,結合當前我國的具體國情,在震后恢復重建的過程中,對于建筑形式的選擇需要有能對其進行指導、驗證的適應性評價體系,而評價體系的建立是以能解決、避免以往重建過程中存在問題為目的,以符合相關住區建設思想和相關政策法規為基準。
2.1 國內以往重建案例中存在的問題
建國以來,我國大陸以及臺灣地區經歷的五級以上大地震多達數十起,而其中最讓人刻骨銘心的就是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如圖 2.1)和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唐山大地震已過去30多年,震后重建工作也早己完成,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汶川大地震的震后重建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也取得了一些成績,出現了一批優秀的工程案例。(如圖 2.2)
圖 2.1 震后的唐山路南區建筑蕩然無存
圖 2.2 震后重建的水磨羌城
2.1.1 唐山大地震
1976年7月的唐山大地震,震級達到7.8級,死亡24.2萬人,是20世紀世界上人員傷亡最大的地震,震后政府立即投入到震后的恢復重建工作中。在1986年7月28日地震10周年時,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舉行隆重的紀念大會,宣告唐山震后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如圖 2.3)。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在《關于唐山恢復重建情況的匯報》中,對新唐山建設成果作了如下宏觀描述:“一座功能分區明確、布局比較合理、市政建設比較配套、抗震性能良好、生產生活方便、環境比較優美的新型城市,己經基本建成”。
圖 2.3 唐山重建后新華路的建筑群
震后重建面臨種種困難和復雜的問題,而當時最突出的問題是市區十幾萬戶居民全部住在簡易房,所以唐山重建,住宅建設的目標是速度快、質量好。從重建開始到宣告重建工作基本結束,政府一直把解決住房問題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唐山重建采用當時的最新的技術、材料,唐山重建本身是一場新技術、新材料的實驗性革命,重建中的居住建筑主要采用內澆外掛、內澆外砌、磚混加構造柱三種結構型式,結構多樣化且均為當時的新型結構形式。內澆外掛,又稱“一模三板”,內墻以大模板用混凝土澆筑,墻體內配鋼筋網架,外墻掛裝預制混凝土復合墻板,配以構造柱和圈梁,施工方便,加快施工進度,提高建筑的工廠化加工,確保工程質量并在不降低抗震能力的前提下節省資金;內澆外砌,又稱“一模兩板”,這種結構體系是大模板剪力墻與磚混結構的結合,發揮了鋼筋混凝土承重墻堅固耐久和磚砌體造價低的特點,主要用于多層建筑;磚混加構造柱,是指在磚墻身中加鋼混凝土現澆構造柱,每層設計封閉混凝土圈梁,與構造柱連成一體。唐山地震后,唐山第一招待所的客房樓房屋墻體均出現了斜向裂縫或者交叉裂縫,錯位較為明顯,四、五層樓房的縱墻大多倒塌,而設有構造柱的樓梯間內雖各層的橫墻也出現了斜向裂縫,但錯位較一般橫墻小,而且縱墻未倒,僅三層有裂縫。靠近內廊的兩根構造柱都遭受破壞,其中三層的柱頭受到的破壞最為嚴重,靠近外縱墻的構造柱破壞較輕(如圖 2.4)。震后也有其它帶有鋼筋混凝土構造柱且與圈梁組成封閉邊框的多層砌體房屋,其墻體裂而未倒。由此可見,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在多層砌體房屋的抗震性能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多層砌體房屋應按抗開裂和抗倒塌的雙重準則進行設防,設置鋼筋混凝土構造柱則是其中一項重要的抗震構造措施。
圖 2.4 唐山第一招待所招待樓的客房
1979年下半年,唐山巿開始大規模重建,至1986年地震10周年重建工作宣告基本結束,這是唐山城市發展史上舉動最大、建設成就最輝煌的時期。然而,在人們高度贊美崛起的新唐山時,也不免流露出些許遺憾的情緒,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新唐山建設存在的一些問題,看得更清楚了:重建工作宣告基本結束后,當時仍有一些居民住在簡易住房中(如圖 2.5),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建筑設計“千篇一律”的問題比較突出,這里既有主觀層面的原因,也有客觀現實原因一一所謂“歷史的人做歷史的事”,逃避歷史責任不去做應當和可以做的事是錯誤的,超越歷史去做那些不允許、不能做的事是很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當時人們曾受“左”傾思想的嚴重影響,在制訂唐山重建規劃和進行施工準備時,人們對一些問題存在著模糊的認識。而且當時震后重建工作受到經濟實力的嚴重制約,整個唐山重建,是靠全市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高速度發展工業生產,用本市工礦企業提供的資金積累,采用大包干的辦法進行的。當時,重建工作時刻考慮到住簡易房居民的渴望,希望災民能盡早地遷入新居:“設計標準化”大大提高了設計、施工效率,卻產生住宅建筑“千篇一律”現象(如圖 2.6)。
圖 2.5 唐山震后重建中的統一的簡易房
圖 2.6 唐山震后單一化的住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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